嫂夫人的提问,让我很有冲动来写一篇大论。这个问题是,为什么我总是去旅游。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会这是这篇日志主要着重的。
重返人间后先来感慨几句。废寝忘食了几天,终于把论文给挤出来了。这次论文我选了最喜欢的BBC做研究对象。从它成立的1922年开始论述起。说得是天花乱坠。唉。过去几天整天脑子都是BBC,结果就有一个晚上被一杯刚开的水淋到手,整只变红烧,又敷冰又搽药的。结果就还有一个晚上辛苦折腾了一个小时的 “美食”,刚从蒸炉拿出来,整盘就给我摔到地上,盘子碎了,“美食”没了,地板脏了。总之就是论文的日子都疯疯癫癫的就对了。总算把这篇交了。不过还剩下2篇期末论文,还有5周就放假了。下星期开始着手,不能再拖了。 还不得不提,写论文期间还是抽空看了奥斯卡颁奖。英国这边有直播红地毯,不过版奖典礼第二天才有重播。好吧,虽然人都走了茶也凉了,还是要恭喜下Slumdog Millionaire的。英国导演,搞得现在天天电视都是有关Slumdog的报道。白同学,今年输给你,明年的奥斯卡我们来开盘下注好了。哈哈哈。奥斯卡完了,短时间内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大片了,不过还是想去电影院看看啊,趁现在有点时间。
来,现在开始来讲一件很兴奋的事。星期六要去旅游啦。论文或者考试后的旅游,变得异常有意义和期待。这次是去温莎,温莎是在伦敦过去一点点的城市,以温莎城堡而闻名,温莎城堡建于1070年,是我即将要去第三个英国君主的行政官邸(去过的其他两个是伦敦的白金汉宫和爱丁堡的圣十字宫)。温莎城堡92年遭遇大火,不过据说已经在97年修复完毕,至今仍有住人。有时间的话就再去见识下伊顿公学,是一所私立男校,重点是这里人才辈出,产出20位首相了,还有阿威廉和哈里王子都在这里读过。然后还要去泰晤士河边走走拍拍。。。
先游掉英国,再深入欧洲.
为什么我喜欢旅游?先针对地说这次旅游,因为好久前就有准备去温莎,可是没时间。这次刚好学校组织而又刚交完论文。好久没有出去走走了。其次,好久没有拍照,现在天气逐渐转好,天也晚黑,希望能拍些好照片。再广泛地谈谈旅游,首先一点,英国真的很小,整个英国也大广东没多少,何况我只是基本在英格兰地区游走。二,英国交通很方便,我是指城市之间,上了火车哪都能去。然后我总是觉得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(所以为什么我不爱读书。哈哈),书上说得一大堆,没有自己亲身去走走,还是不能完全参透的,特别是地区文化这种实质上很模糊的东西,读书是读不出的。很重要一点,BR坚持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。还有其实每次旅游目的也很明确,拍照。就是想要拍照,相机也是要经常磨的。 然后是,我是那种一停下来就会变消极的人,所以多到外面走走有利开阔胸襟。就算是去看心理医生,他也是建议你去旅游散心的啦。趁现在还年轻,还有时间,赶快旅游去啦!现在先把英国的一些比较感兴趣的城市(牛津剑桥一直不怎么想去)去了,然后就要开始我的欧洲之旅了。最近在想一个问题,我从英国去新西兰的话,飞机会是开那个半球的呢?究竟要怎么绕呢?要多久呢?毕竟相对这里是世界上最遥远距离了。欢迎大家参与讨论。厄。
这个汤呢,是那晚在伊朗同学家学的。我觉得很好喝,就问了他怎么弄。然后今天就自己熬了。他说汤叫Shli,我觉得很象罗宋汤,可能因为这样所以我才喜欢。不过没有罗宋汤那么复杂。材料很简单,主要就番茄,秋葵还有羊(牛)肉。
BTW:国内很多大学都已经开学了。祝大家新学期好成绩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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